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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別 |
核心標注要求 |
易錯點與合規(guī)要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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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名稱 |
用標準規(guī)范名,無誤導; 特殊食品(保健食品、特醫(yī)食品)需標注專用名稱 |
避免 “非油炸”“無糖” 等易誤導表述,若標注需注明實際工藝或成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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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料表 |
按添加量降序排列; 復合配料展開標注; 食品添加劑標具體名稱或功能類別 + 具體名稱 |
復合配料(如醬油)需寫 “醬油(水、大豆、小麥)”; 添加劑不可只標 “增稠劑”,需寫 “增稠劑(卡拉膠)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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凈含量 / 規(guī)格 |
與產(chǎn)品名稱同展示面;固態(tài)用質(zhì)量單位,液態(tài)用體積單位 |
單位規(guī)范(如 “g”“ml”),不得加貼篡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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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產(chǎn)者信息 |
名稱、地址、聯(lián)系方式完整; 委托生產(chǎn)需標注委托方 + 受托方 |
地址需精確到可聯(lián)系到的實際經(jīng)營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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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產(chǎn)日期 / 保質(zhì)期到期日 |
主版面設獨立區(qū)域,白底黑字等對比明顯形式; 字體高度:≥35cm² 包裝≥3.0mm,<35cm²≥2.0mm |
格式為 “年 — 月 — 日”; 禁止加貼、補;不在主版面需標注指引(如 “見瓶蓋”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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貯存條件 |
明確溫度、濕度等要求(如 “置于陰涼干燥處,開封后冷藏”) |
避免模糊表述(如 “常溫保存” 需明確常溫范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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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(chǎn)品標準代號 |
標注執(zhí)行的國標 / 行標 / 企標代號 |
代號需現(xiàn)行有效,不可標注作廢標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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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養(yǎng)成分表 |
按 GB 28050 標注核心營養(yǎng)素(能量、蛋白質(zhì)、脂肪等),格式規(guī)范 |
字體高度≥1.8mm,包裝>150cm² 時非營養(yǎng)成分表文字≥2.5m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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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敏物質(zhì) |
含八大致敏原(麩質(zhì)谷物、甲殼綱類、魚類、蛋類、花生、大豆、乳、堅果)需提示,可加粗 / 下劃線或單獨提示 |
可標注 “含有花生”“可能含有堅果”(交叉污染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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